- 我們共同的福利應列第一;個人的康復全賴戒酒無名會的團結一致。
- 為了我們團體的目的,我們只有一個主要的權威:一個有愛心的上蒼,而祂可以在我們的團體良心中表達祂自己。我們的領袖只是受委託的僕人,而不管治他人。
- 作為戒酒無名會成員的唯一要求,就是有停止喝酒的願望。
- 每一個組別是自治的,足以影響到其他組別或整個戒酒無名會事務者為例外。
- 每一組別只有一個主要目的:把它的訊息傳遞給那些仍在受苦的酒徒。
- 任何戒酒無名會組別不應認可、資助或允許任何有關組織或外面的企業機構使用戒酒無名會的名字,以免因為金錢、物業及聲譽上的問題,將我們轉離了基本的目的。
- 每一個戒酒無名會組別應自給自足,謝絕外界的捐獻。
- 戒酒無名會應該永遠保持非專業性,但服務中心可以雇用專門的工作人員。
- 戒酒無名會就其性質而言,不應該建立組織體系,但我們可以創立服務理事會或委員會,直接向所服務的對象負責。
- 戒酒無名會對外界事務不作評論;因此不應該把戒酒無名會的名字捲入公開的爭論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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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公共關係政策是建基於吸引外人參加,而非建基於自我宣傳上;我們在報章、電台和影視界方面,需要常常保持個人的匿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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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是我們所有傳統中的精神基礎,不斷提醒我們把原則置於個人操守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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